「國將不國」抑或「特區不特」?

李芝蘭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

 

內地法律專家及國務院發言人批評香港終審法院就居留權案件的判決,引發一場觸及「一國兩制」基礎的憲政危機。問題是,這場憲政危機的癥結在於「國將不國」還是「特區(特別行政區)將不特」?

 

對一直密切留意香港前途談判的人士來說,這場憲政危機的爆發,絲毫不感意外。鄧小平提出用「一國兩制」來解決香港回歸問題,香港市民及國際社會一直對其可行性半信半疑。「半信」,是因為中國政府高層一次又一次信誓旦旦,強調其「明知困難也要為之」的決心和誠意。「半疑」,是因為可以預見的困難實在艱巨,內地及香港在多方面的客觀基礎及主觀期望相距甚遠,恐怕不是單憑中央政府的決心和誠意便能跨越的。港人一直最擔心的是:中央好心做壞事,一番誠意要建設「一國兩制」,到頭來卻搗毀了「一國兩制」。

【反映「一國兩制」內含的矛盾】

 

檢視近日內地法律專家及有關人士的言論,重點放在終審法院的判詞涉嫌越權,侵佔及否定了國家最高權力機關 --「人大」的職權及最高權力地位。以一個地方政府的法院出現如此做法,豈非以下犯上?由地方來否定中央,豈非國將不國?

 

本港法律界已明確指出,內地的憂慮源於內地及香港法律體制的差異。內地現行的體制不能容許內地法院解釋《憲法》及審查人大的立法行為有否違憲。但在普通法體系中這些均屬於法院的職能。這次衝突其實反映了「一國兩制」內含的矛盾︰「一國兩制」預設了一國主權之下兩種截然不同制度的並存,這些預設差異廣及經濟、文化、政治、法律及社會各層面。差異多便難免有磨擦,因為有時內地覺得某些差異是難以接受的,香港方面卻看作理所當然,或無傷大雅。

【香港重點在發展「兩制」】

 

問題在於當磨擦出現時,如何解決及消弭磨擦而使之促進而並非削弱「一國兩制」?內地及香港一個更深層的分歧,在於對「一國兩制」中「一國」和「兩制」關係有不同理解。

 

在一國內讓兩制並存雖然是中央政府提出來的,並且由中央積極向港人推銷,但「兩制」並存對中央政府來說,純粹為「一國」的利益服務。甚至內地廣大人民也會奇怪,為什麼一國之下,香港市民可以有各式各樣的「例外」。因此在內地 ,無論是政府或人民,都認為「兩制」並存最多是一個在理性下被容忍的現象,其存在基礎是它能否促進「一國」的利益(統一大業及國家發展)。對內地及中央,「一國兩制」的感情重點在「一國」而非「兩制」。

 

相反,香港內部的感情重點放於「兩制」而非「一國」。這並非說港人不認同「一國」的事實或不關心中國的發展。內地和香港都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對港人及世界來說是早已接受的事實;但對港人來說,擺在眼前的大問題在於如何在回歸中國後,繼續發揮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大都會的優勢,從而促進中國整體的發展,重點因此在發展「兩制」。

【兩制並存必然存在差異】

 

面對終審法院判決帶來的種種社會影響,香港社會內部亦有不少憂慮。但無論如何評估大量內地新移民帶來的社會效果,市民亦不曾質疑司法獨立及法治的原則,因為我們深知這是香港制度的重要基石,不能因一時之快而權宜摒棄。除非我們不再堅持在一國之內兩制並存,內地及香港法律制度的差異便理應存在。對目前出現的磨擦,大可以平常心視之。

 

香港回歸中國以來,中央政府對特區事務的處理及評論,均高度體現其實施「一國兩制」的決心,贏取了香港市民不少信心及國際社會的高度評價。但我們必須接受,「一國兩制」這憲政設計必然蘊含大量的衝突,要使「一國兩制」茁壯,要使香港這另一制為中國整體服務,關鍵不在於掩蓋矛盾,否認差異。因為兩制既然並存,出現差異是必然的事。大家對差異有不同的主觀認識亦是可以理解的。關鍵在於我們能否冷靜地進行交流,相互增進理解,然後朝著促進「一國兩制」的方向來消弭彼此的磨擦,重新接受兩制存在的差異。假如消弭磨擦的方向是壓制差異,結果必然是淡化「兩制」,則香港的優勢消殆,亦無利「一國」的利益。

 

原載於1999.2.11信報, p.18, 中港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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