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法後怎辦?

 

李芝蘭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

 

緃然今次政府釋法的理由頗為牽強,但社會上並沒有出現預期般的反響,一般解釋是市民對於艱澀的法律邏輯很難產生共鳴,而且特首大熱是民望一直高企的曾蔭權,所以很多人都覺得「最好不要釋法,但釋了也沒甚麼大不了」。筆者認為市民的冷淡反應,並非是放棄了對「法治」的堅持,更深層的原因是源於政治上的無力感。我們不難發現,無論是對於特首人選、任期長短,大眾都會覺得事不關己,只會當作茶餘飯後的花邊新聞。

 

在很多人看來,「一國兩制」發展至今,中央與香港己經成為單向的「制約」與「被制約」關係。香港爭取普選的最大外部制約因素是中央政府。在中央強而香港弱的情況下,爭取成功的機會微乎其微,所以大多數人都採取了默默承受或抗拒參與的態度。這就解釋了為何絕大多數人對特首選舉漠不關心,有些人則抨擊參與選舉者是替小圈子選舉「塗脂抺粉」,由此表現出的,均是一種旁觀者的心態,認為既然香港與中央角力是「沒得爭」、「爭不贏」,倒不如置身事外,或干脆拒絕妥協,保留道德高地。

 

問題是,如此將中央與香港看作為零和搏奕,其實是忽視了彼此之間實質存在的互動關係,當中央制約香港的同時,香港的反應亦影響着中央下一次的行為選擇。

 

就以今次釋法為例,經過上兩次釋法 (居港權及雙普選) 引起巨大爭議後,中央今次明顯調整了策略。首先是程序上的調整,以往都是先釋法後諮詢,被本地輿論批評為欠缺誠意,由此今次變成是先諮詢而後釋法。另外,中央對反對者的態度亦有改變,上兩回中央都出動了護法,嚴詞斥責反對者誤解基本法,給人的印象是中央唯我獨尊。與此相反,喬曉陽上週在深圳接見香港法律界人士時,就公開承認在基本法的認知上,中央與香港之間存在分歧,往後雙方可以繼續探討,共同完善基本法的實施。

 

當然整個釋法程序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今後港人仍需努力爭取。重要的是,我們看到港人對於法治的重視已發揮了顯著的影響,儘管尚未盡如人意。當下擺在面前的挑戰是,如何克服政治無力感,在既有的限制內發揮最大的影響力呢?

 

關鍵在於要以實質的行動及表現改變政治生態。例如,我們可以要求改革基本委員會。根據《基本法》,人大在釋法前需要先諮詢其意見。換言之,她在解釋基本法上有其憲制角色,但現在相信大部份港人連誰是該委員會的委員亦不知曉,我們有必要就其產生方式及工作透明度方面進行改動。另外,我們應該積極參與特首補選。大家都明白小圈子選舉存在先天的局限,但在參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提出異議、批評及意見,從而突破預設的結構限制,推進下一次特首的選舉方式。

 

原載於2005-04-21《蘋果日報》, E17, 蘋果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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