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為 何 打 壓 民 間 政 治 參 與 ?
李 芝
蘭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公 共
及 社 會
行 政 學
系
八 九 年 中 國 大 地 出 現
大 規 模 的 民 運 活 動 後 , 「 穩 定 壓 倒 一 切 」 己 成 為 中 國政 府 的 座 右 銘 , 指 導 及 貫 穿 著 「 一 切 」 的
政 府 政 策 及 活 動 。 經 濟 改 革 要 繼 續 , 社 會 政 治 面 貌 要 重 建 , 但 一 切 均 不 能 衝 擊 「 穩 定 」 , 一
切措 施 均 要 為 促 進 穩 定 而 服 務 。
在 這 背 景下 , 新 加 坡
式 的 權 威 管 治 模 式 一 度 成 為 領 導 層 內 部 推 許 、 鼓 勵 研 究 效 法 的 對 象 。 美 國 權 威 政 治 學 學 者 亨
廷 頓 的 學 說 , 由 於 側 重 論 述 政 治 穩 定 對 一 地 發 展 的 中 心 地 位, 在 大 陸 學 界 風 行 一 時 。
保 持 低 水 平 民 眾 政 治 參 與
國 際 形 勢 的 發 展 亦 對
中國 政 府 「 穩 定 」 方 針 的 形 成 有 客 觀 的 鞏 固 效 果 。 九 十 年 代 初 期 蘇 聯 及 東 歐 社 會 主 義 陣 營 的 骨
牌 式 崩 潰 ,種 種 震 盪 , 向 中 國 領 導 層 展 示 維 持控 制 對 政 權 鞏 固 的 重 要 性 。 至 於 近 年 東 歐 國 家 大
選 出 現 的 左 翼 回 流 現 象 , 亦 令 中 國 相 當 一部 分 知 識 分子 警 覺 民 心 的 飄 忽 及 公 眾 利 益 的 複 雜 性 ,
進 而 同 意 政 府 的 「 求 穩 」 政 策 。
根 據 亨 廷 頓 的 理 論 ,
要 實 施 有 效 統 治 , 首 要 條 件 為 穩 定 政 治 秩 序 的 存 在 , 而 要 保 持 一 個 穩 定 的 政 治 秩 序 , 關 鍵 是
要 在 制 度 化 水 平 及 管 治 力 量 和 民 眾 的 政 治 參 與 水 平 之 間 , 保 持 一 個 洽 當 的 均 衡 。
因 此 , 我 們 便 能 解 釋
為 何 中 國 政 府 近 年 持 續 不 斷 的 打 擊 壓 制 民 間 自 發 的 政 治 參 與 行 為 。 為 何 一 方 面 當 局 不 斷 促 請
市 民 及 國 家 和 黨 的 工 作 人 員 要 尊 重 及 遵 守 法 律 , 另 一 方 面 卻 又 經 常 自 行 漠 視 法 律 , 以 至 出 現
長 時 間 未 經 公 開 審 訊 而 拘 禁 公民 的 做 法 ; 為 何 中 國 政 府 會 一 方 面 多 番 宣 布 要 「 依 法 治 國 」 健 全
民 主 法 制 , 但 當 有 人 民 自 發 參 與 政 治 , 提 出 自 己 獨 立 的 見 解 時 , 卻 經 常 出 現 被 當 局 禁 制 、 打
擊 等 情 況 。
原 因 十 分 簡 單 。 中 國
政 府 對 現 行 的 政 治 體 制 有 十 分 嚴 峻 的 評 估 , 政 府 領 導 層 自 覺 現 存 體 制 缺 點 甚 多 , 政 府 管 理 社
會 民 眾 的 能 力 不 足 , 因 此 難 以 承 受 較 高 程 度 的 民 眾 政 治 參 與 。 在 制 度 化 的 水 不 高 的 情 況 下 , 唯 有 保 持 低 水 平 的 民 眾 政 治 參 與 , 才 能 保 持 政 治 穩 定 。
怕 群 眾 的 政 治 覺 悟 加 強
在 這 背 景 下 , 為 了 維 繫 政 權 穩 定 , 便 出 現 了 中 國 政 府 的 「 兩 手
抓 」 政 策 。 一 手 抓 建 設 制 度 , 目 的 是 提 高 政 體 管 治 能 力 的 水 平 , 另 一 手 抓 控 制 民 眾 參 與 ,目 的
是 將 民 眾 參 與 的水 平 和 方 向 , 控 制 在 當 局 已 完 成 建 設 的 制 度 所 能 容 納 的 範 圍 內 。
使 情 況 更 複 雜 是 , 這 「 兩 手 」 是 互 相 關 連 的 。 要 加 強 政 府 的 管
治 能 力 , 一 個 關 鍵 要 素 是 提 高 人 民 的 政 治 參 與 意 識 。 例 如 政 府 要 增 強 公 共 財 政 能 力 , 歸 根 究
柢 便 需 要 人 民 以 及 各 級 財 政 稅 務 人 員 思 想 重 構 的 配 合 , 人 民 作 為 納 稅 者 需 要 內 化 納 稅是 公 民 義
務 的 觀 念 , 財 務 人 員 需 要 確 立 公 務 員 依 法 收 稅 的 觀 念 ; 而 要 促 使 觀 念 的 改 變 , 則 依 賴 公 民 意
識 的 確 立 , 唯 有 人 民 真 正 把 自 己 看 為 政 治 體 制 內 的 一 員 , 享 有 相 應 的 權 利 及 義 務 , 他 們 才 有
可 能 自 覺 納 稅 及 依 法 收 稅 , 才 不 會 千 方 百 計 偷 漏 稅 及 貪 污 圖 利 。
事 實 上 , 這 也 是 江 澤 民 今 年 以 來 多 番 強 調 各 級 幹 部 要 「 講 政 治
」 的 癥 要 。 也 是 剛 結 束 的 中 共 十 四 屆 六 中 全 會 加 強 精 神 文 明 的 主 要 內 容 。「 講 政 治 」 是 相 對 於
「 只 講 經 濟 」 來 提 的 。 目 標 是 抗 衡 已 經 泛 濫 於 政 府 內 部 及 社 會 的 「 談 私 利 熱 中 , 談 公 益 走 過
場 」 的 現 象 。 中 國 政 府 領 導 層 很 清 楚 , 這 種 「 重 私 忘 公 」 的 氣 候 繼 續 下 去 , 政 府 的 管 治 能 力
只 會 繼 續 弱 下 去 , 最 終 政 權 亦 難 以 鞏 固 。
中 國 政 府 的 矛 盾 在 於 , 它 既 需 要 鼓 勵 「 談 公 」 的 風 氣 , 但 又 害
怕 談 公 的 水 平 一 下 子 提 升 得 太 快 。 換 句 話 說 , 中 國 領 導 層 一 方 面 覺 得
中 國 的 群 眾 政 治 覺 悟 太 不 足 , 需 要 敦 促 加 強 , 同 時 卻 又 覺 得 中 國 的 群 眾 政 治 覺 悟 會 突 然 加 強
得 太 快 , 超 過 了 目 前 政 治 體 制 所 能 負 荷 的 程 度 。
顯 然 的 , 中 國 人 民 不 可 能 同 時 是 「 覺 悟 太 低 」 和 覺 悟 太 高 。 中
國 政 府 對 中 國 人 民 政 治 覺 悟 出 現 這 樣 矛 盾 的 評 估 , 關 鍵 是 出 現 了 兩 個 偏 差 ─
一、 全 局 及 部 分 的 混 淆 。 根 據 中 國 政 府 的 評 估 , 大 多 數 群 眾 均 太 耽 於 謀 求 私 利 , 因 此 , 對 公 眾 事 務 根 本 沒 有 興 趣
。 因 此, 對 政治 參 與 「 過 分 」 投 入 的 , 其 實 只 是 社 會 上 小 部 份 人 士 。 少 數 人 士 的 高 度 政 治 參 與
, 不 可 扭 轉 大 部 只 顧私 利 的 全 局 局 面 。 假 如 中 國 政 府 自 己 尚 要 三 令 五 申 來 提 高 社 會 上 絕 大 多 數
人 政 治 覺 悟 , 實 在 沒 有 理 由 相 信 一 小 撮 個 別 人 士 便 可 以 輕 易 成 功 影 響 大 眾 , 使 社 會 的 整 體 政
治 參 與 水 平 , 從 原 來 遠 低 於 政 府 樂 觀 的 水 平 提 高 到 政 府 不 樂 見 的 水 平 , 從 而 危 害 政 治 穩 定 。
中 國 政 府 對 全 局 及 小 部 分 政 治 參 與 的 混 淆 , 因 而 導 致 其 一 會 兒
說 「 市 民 參 與 太 少 」 , 一 會 兒 又 恐 怕 「 市 民 參 與 太 多 」 的 矛 盾 局 面 。
應 從 歷 史 汲 取 教 訓
二、 處 理 對 策 的 偏 差 。 當 局 的 政 策 亦 是 提 倡 「 講 政 治 」 , 要 提 高 公 民 參 與 、 「 求 公 」 的 意 識 。 現 在 的 困 難 是 有
一 些 人 響 應 太 積 極 。 而 政 府 的 處 理 機 制 均 只 是 根 據 全 國 平 均 水 平 來 制 訂 , 一 旦 出 現 「 超 平 均
水 平 」 的 情 況 , 政府 便 缺乏 一 套 機 制 來 應 付 。
癥 結 是 這 兩 種 偏 差 都 是 完 全 可 以 消 除 的 。 中 國 政 府 不 應 妄 自 菲
薄 , 將 自 己 的 能 力 看 得 太 低 , 而 將 社 會 上 一 小 部 分 熱 心 參 與 政 治 的 市 民 的 影 響 力 看 得太高。處 理對
策 的 偏 差 則 完 全 可 以 從 歷 史 教 訓 中 汲 取 經 驗 糾 正 。 一 個 不 習 慣 處 理 市 民 示 威 的 政 府 也 許 不 懂
得 購 備 水 炮 , 但 總 不 能 一 而 再 的 說 沒 學 會 。 說 到 底 , 當 局 應 該 高 興 她 的 「 講 政 治 」 政 策 受 到
最 少 一 小 部 分 人 士 的 積 極 回 應 , 而 只 要 處 理 得宜 ,縱 使 這 些 回 應 在 中 國 政 府 看 來 是 「 過 了 頭 」
, 這 部 分 人 民 的 熱 心 將 是 當 局 貫 徹 其 建 設 制 度 , 增 強 管 治 能 力 政 策 一 股 重 要 動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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