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安居怎能樂業
李芝蘭 這是一場令人心情抑鬱的討論。要命的是,涉及的問題卻十分重要,事關香港每一個市民,你、我、他,頭頂上有沒有一片自由的天空,所以又不能不加理會。不能「鴕鳥政策」,不聞不問,希望「抑鬱」自己紓緩。這便是當前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討論。 有人曾這樣向我形容他對二十三條的感覺。「那天我從深圳旅遊經羅湖回港,走過羅湖橋的剎那,感覺頓然輕鬆了。不知怎樣,就是覺得人安全了。」在香港,一個形象的說法是,哪怕你當眾在街上大罵英女皇或共產黨,也不會有人抓你。當然,每天走在街上的又有幾個人有此興致拿「領導人」來破口大罵呢?但知道我們絕對可以這樣做,看見有如此動作的少數人也安然若素,便令人們感到心安、輕鬆。 星期五的報章報道了中文大學十月初的一項民意調查,八百一十名被訪者中,對中央政府特別是處理香港事務的滿意評分大幅下跌,由四月份的百分之四十四點一跌至百分之三十三點二,是近數年以來跌幅最大的一次。 另一項由民主黨進行的調查,顯示五百多名被訪者中近半反對現在就二十三條立法,逾七成反對政府就二十三條增加警方權力。 有政府高官多次說市民對二十三條立法多表支持,且對法例細則沒有興趣深究,實在難以理解。 政府大抵以為「普通」的香港市民只關心柴米油鹽和樓市股市,什「國家安全」、「叛國」、「顛覆」、「分裂國家」等與大眾無關,因此關注二十三條立法的恐怕正正是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嫌疑」分子,用「此地無銀」的譬喻,你目前如此擔心正反映了你目前的的行為可能是很有問題的!葉劉淑儀局長及梁愛詩司長先向市民大無定心丸,說假如你不做這,又不做那,便根本不用瞎擔心,叛國顛覆等滔天大罪便不關你的份兒,但假如你要做一些有可能觸及法律邊緣的事,縱使你認為如此做是如何使公眾獲得更大的好處,你也要好好三思了! 政府的訊息很簡單,二十三條立法後,大家最好少做少錯。新聞報道多抓點娛樂新聞吧!縱使「狗仔隊」追得過分了,最多被控侵犯私隱,比起動輒被控「盜竊國家機密」、「煽動」等重罪,簡直微不足道,新聞記者及報章老闆們又何苦冒險呢?梁司長說水門事件另作別論?別說笑了,香港根本不具備相類的政治體制!我們的政府並非市民選出來的,到今天政府仍不願意就二○○七年的政制檢討限制開始討論。我們若發生類似水門事件的報道,有二十三條的法例將記者關進大牢,卻沒有相關的政治機制容許市民選擇一個新的特首和政府。 前一陣子有關香港的優勢談論得火熱,樓市股市爆破了,香港還剩下什可以與北京的奧運風釆、上海浦東的現代高樓比拚?其實每一個曾經穿梭羅湖橋的「普通」市民都知道:自由!自由不是有權者的特權,自由是每個升斗市民共同享有的基本養料。自由賦予了這塊沒有其他資源的土地上的人無限的活力和創造。自由這寶貝不是為「四五行動」或「法輪功」來服務的,而是每一個市民的護身符。當我們看見燒國旗罵共產黨也沒有大不了的時候,我們這些「普通人」就活得更心安了。不能安居,哪能樂業?發揮優勢更從何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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